各村(居),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县政府2015年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经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镇具体情况,特作如下通知:
一、任务分配:
我镇今年进镇站体检人数为92人,进县站46人,进县站体检合格率不低于50%,现将各村进站体检任务明确如下:
村 别 |
到镇目测人数 |
到县体检人数 |
小圈村 |
10 |
5 |
老沟村 |
8 |
4 |
腰庄村 |
8 |
4 |
王庄村 |
8 |
4 |
孟庄村 |
8 |
4 |
宋圩村 |
8 |
4 |
二里村 |
6 |
3 |
马台村 |
6 |
3 |
二庄村 |
6 |
3 |
侯洼村 |
6 |
3 |
南闸村 |
6 |
3 |
龙兴村 |
6 |
3 |
居委会 |
6 |
3 |
二、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
今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2015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高校在校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身体条件
具体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8年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和国家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5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六)报名方式
适龄男青年应征报名需前往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武装部登记报名,也可直接前往县人民武装部登记报名。国防部征兵网站已经开通网上报名系统,适龄青年可登录http://www.gfbzb.gov.cn报名。
三、工作安排
征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现在到7月22日,主要是搞好宣传发动,张贴标语,组织适龄青年报名;第二阶段为目测初审阶段:时间为7月23日到8月初,镇目测时间定为7月23日,在目测合格的基础上搞好初审和有关材料,确定送县站体检人员;第三阶段为体检和复审阶段:时间为8月初到9月4日,主要是体检、政审、家访和定兵;第四阶段为送兵和总结阶段:时间为9月5日到10月上旬。
四、措施与要求
1、各村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征兵工作向部队输送优秀兵员,是关系到国家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件大事。要从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把做好征兵工作,确保新兵质量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2、要加强领导,各村党支部书记是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村村支两委会要把征兵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分工,扎实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今夏征兵任务。
3、要深入扎实地搞好征兵宣传教育,主要搞好兵役法、征兵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每个村张贴宣传标语不得少于50条,使适龄青年懂得“为什么当兵,为谁当兵”的道理,切实解决应征青年的各种思想问题,增强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要严格执行征兵的政策规定,把好三关:即政审关、身体关和年龄关,明确责任制,村包推荐和病史调查,镇卫生院包目测,派出所包政审,哪个环节出问题,都要追究责任。各村决不允许乱凑人数,体检合格率不得低于50%;体检合格后政审合格率不得低于85%。
五、奖惩措施
以下达的任务为基础,县征兵办数据为准,每“双合格”一人奖励该村500元,上不封顶;完不成任务的罚该村500元/人。
特此通知。
张店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