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索引号: 014309260/2015-00276 信息分类: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7-14
文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王立富、马得华、潘兰美……”,在我县第26批农村建房会办会上,全县共有560户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建房申请获得会办会通过,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审批时间大大缩短让人拍手叫好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建房秩序,简化农…

我县农户向规划点集中建房居住成主流 已确定197个点为长远规划的集中居住点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立富、马得华、潘兰美……”,在我县第26批农村建房会办会上,全县共有560户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建房申请获得会办会通过,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审批时间大大缩短让人拍手叫好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建房秩序,简化农村居民建房审批手续,引导村民有序规范建房,2013年5月,我县成立了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人任组长,并专门设立农村建房管理办公室,抽调规划、国土、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对全县农村建房统一规划,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公示,统一监管。在具体操作中,由乡镇政府集中申报到农建办,由县农建办统筹安排,县规划、国土部门统一深入实地现场勘察,看农户是否确需建房,选址是否符合规划,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及时分批组织集中会办。会办会由县分管领导和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分管负责人等参加,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集中办理,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办理效率,提升了农户的满意度,而且还引领农民到规划点集中居住,有效地防止违建现象的发生。

    “以往农户需要拿着资料一家一家地跑,先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政府初验合格后分批集中上报,县国土和规划局组织人员会同相关部门现场勘查,县规划局核发选址意见函后,国土局核发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最后由规划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很繁杂,审批时间较长。现在,对于有建房需求的农户来说,他们只需要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即可,剩下的事情则都是由村、乡镇和县相关部门来完成,审批的时间大大缩短,让老百姓拍手叫好。”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两年来,县农建办已组织农户建房集中会办26批,全县共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5658份。

    417个规划点引领农民集中居住

    我县目前共有238个行政村,由于规划不够完善,致使自然村庄多达1255个,村庄布点零星散乱。2014年4月,我县对全县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进行新一轮编修,于8月底完成了全县镇村布局规划,将全县1255个自然村,规划为集中居住点197个,一般居住点220个,规划保留点由原来的584个压缩至417个。按照县出台的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农民新建房屋除了需要符合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外,还要符合镇村布局规划,也就是要在这417个规划点内。现在,由村、乡、县三级层层审核、严格把关,让以前曾经出现的农村建房秩序混乱的局面得到了有效地控制,同时,也使农户向规划点集中建房居住逐渐成为一种主流。

    县农建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那些不完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的申请户,县农建办将相关材料及时退回乡镇,由乡镇负责妥善协调处理好这些建房户的安置工作,在规划点内采取置换宅基地的方式引导农户到规划点内居住;其余材料进行整理后每周三交由各现场勘察组,勘察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勘察并将勘察意见反馈至县农建办。由县农建办汇总整理后提请县分管领导适时组织召开会办会进行集中会办。对符合两个条件但又涉及即将有重大项目落户、主要道路两侧控制范围内、与周边新规划项目区可能有冲突等特殊情况,由县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中会办,认真研究。对不符合审批条件但家庭特别困难、房屋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具备修缮和搬迁条件的危房户,我县专门作出规定,可以申请原址同面积翻建来解决基本住房需求。

    两年多来,由于我县坚持规划引领,疏堵适度,创新办理模式,缩短审批时间,强化建设管理,农户的建房需求较好地得到了满足,农村建房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促进了农民集中居住,加快了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据介绍,我县已确立197个点作为长远规划的集中居民点,2014年11月开始,我县对197个集中规划居住点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初稿已经编制完成,目前,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中。接下来,我县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集约资源、减少浪费、引导农民集中居住,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层级分明、职能明确、特色鲜明的镇村体系和城乡空间格局,为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