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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09-0000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粮食、盐业、烟草,粮食,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09-05-22
文号: 灌粮发[2008]1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切实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下属单位:今年5月26日是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纪念日。为落实连粮监[2008]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宣传活动事宜通知如下:一、宣传时间及形式各单位在5月26日至6月1日期间利用电视台广播…

关于切实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原灌南县粮食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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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下属单位:

今年526日是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纪念日。为落实连粮监[2008]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宣传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及形式

各单位在52661期间利用电视台广播、多媒体、板面、条幅、宣传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农村向种粮农民和经营者宣传国家收购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宣传主题目及内容

今年国家确定《条例》宣传主题是“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宏观调控”,宣传的主要内容:一是粮食行业管理,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督是行政管理部门——粮食局的主要职能之一。二是执行粮食收购许可制度、粮食经营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建立和报送经营台帐等规定是《条例》赋予粮食各经营单位、个人的法定权利义务。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价,依质论价等宏观调控政策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每个粮食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宣传活动的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此次活动由分管局长挂帅,监督检查科牵头,下属各单位法人代表为责任人。确保宣传活动收到预期效果。

2、各单位在所在地的街道和住所掛大型横幅不少于两幅,宣传版面不少于一期,宣传画贴遍街道、村部。

以上通知,希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