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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15-0001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5-07-23
文号: 灌建发〔2015〕2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散装水泥发展水平,现将“十二五”期间《灌南县创建省级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灌南县创建省级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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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527

关于印发《灌南县创建省级散装水泥示范

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局属相关部门: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散装水泥发展水平,现将“十二五”期间《灌南县创建省级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723

灌南县创建省级散装水泥示范乡(镇)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根据江苏省经信委《关于公布2013-2015年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名单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3147号)和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连建质〔2015213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十二五”期间,认真贯彻《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开展省级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现结合灌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确保2015年孟兴庄镇通过省级创建考核验收。

二、组织领导

  长:耿学双

副组长:刘 

  员:孙    刘从喜  张虎如  张晓旭 

散装办负责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网点建设,督促检查,组织考核,以及与各创建单位联络,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20151月—3)在对各乡镇使用散装水泥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孟兴庄镇为创建对象。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154月—6月)。与创建镇对接,将创建纳入工作议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对各村、建筑工地、企业、施工单位、监理等有关部门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利用标语、条幅、大型宣传牌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使创建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创建实施(20157月—9月)。依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对照验收细则,投入硬件设施。每个考核点必须投入散装水泥罐,使用散装水泥,创建办投入电脑,每镇设大型宣传牌一块;逐条逐项整理相关台账,确保台账规范齐全;认真梳理创建现场,开展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201510月—12月)。对照考核验收细则和各阶段工作情况,认真加以总结,完善档案,资料归档立卷,认真撰写创建工作总结,并上报申请报告,迎接省考核验收。

四、创建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创建单位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目标,做到办公场所、办公人员、办公经费到位,每月集中研究一次创建工作,解决好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宣传发动,明确任务。创建单位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明确创建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大力营造创建氛围。在主要街道和施工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墙体标语,引导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迅速。

三是落实责任,组织实施。散装办抽出相关人员参与创建工作,与创建镇及时加强沟通和衔接,派出创建联络员,具体负责业务指导与督查。重点把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履行职责,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规定给予处罚。

四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创建单位要指派专人,进行日常巡查,重点负责对城镇建设、农村集中居住区、交通工程、市政工程、水泥制品和构件企业散装水泥使用率的督查工作。强化水泥销售网点建设,确保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满足市场需求,保证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