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经过申报、推荐、审查等程序,4月24日省水利厅确认灌南县水利局为全省13个法治水利示范点之一(连云港市唯一),为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根据省厅制定下发的《江苏省法治水利建设指标体系》,特制定《灌南县水利局创建法治水利建设指标责任分解表》,并经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水利局
2015年7月8日
| 索引号: | 014309375/2015-00037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5-07-05 |
| 文号: | 灌水〔2015〕55号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机关各科室:经过申报、推荐、审查等程序,4月24日省水利厅确认灌南县水利局为全省13个法治水利示范点之一(连云港市唯一),为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根据省厅制定下发的《江苏省法治水利建设指标体系》,特制定《灌南县水利局创建法治水利建设指标责任分解表》,并经局… | ||
机关各科室:
经过申报、推荐、审查等程序,4月24日省水利厅确认灌南县水利局为全省13个法治水利示范点之一(连云港市唯一),为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根据省厅制定下发的《江苏省法治水利建设指标体系》,特制定《灌南县水利局创建法治水利建设指标责任分解表》,并经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水利局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