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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15-0016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意见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4-30
文号: 灌政发〔2015〕1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委《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苏财农〔2015〕6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

县政府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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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委《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苏财农〔20156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全面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级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委会同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海渔局、县农机局、县农开局、县扶贫办、县委农工部、县盐东工程处、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文广体局、县科技局、县妇联、县气象局、县粮食局等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建立健全责任制,各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2013年至2014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检查发现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各乡镇政府要统一协调、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发展改革、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涉农项目主管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海洋渔业、农机、农业资源开发、扶贫、农工、盐东工程、环保、教育、民宗、卫生计生、人社、文广体、科技、妇联、气象、粮食等。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6个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430日前)。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510日前)。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对各自范围内的涉农资金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要在摸清各类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要突出边查边整改,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57日前,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表(见附件3)、自查自纠登记表(见附件4)及工作总结报县财政局有关归口科室。专项整治办公室汇总全县情况,形成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汇总表(见附件6)及工作总结后,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510日前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迎接省级重点抽查阶段(520日前)。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做好迎接省级重点检查准备工作以及被省级抽中后的配合工作。省级重点抽查由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开展重点检查。省级重点检查的县个数不少于全省农业县的50%。重点检查将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整改完善阶段(61日前)。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525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以及整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等,报县财政局有关归口科室。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61日前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迎接部级重点抽查阶段(61日—715日)。

在此期间,部级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业队伍,在全国选择40个县进行重点检查,其中省级已开展重点检查的县和非检查县各20个。抽查对象将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若被部级抽中后,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配合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对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整改,并从严问责。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要在730日前形成报告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总结阶段(715-910日)。

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在815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要尽快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机构及日常办事机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地区和相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开展和督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分片、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领导机制。专项整治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分工负责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本系统的指导、督促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相关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需要解决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予以解决。重点检查阶段,各成员单位除做好分工联系乡镇的督导工作外,还应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派人参与重点检查工作。四是定期通报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整理好分工联系乡镇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报专项整治办公室。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报告。

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对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严肃财经纪律,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重点检查等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四)推进涉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涉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涉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报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3695230,电子邮箱:gnzxzz@163.com

附件:1.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工作职责

2.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员名单

3.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表

4.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登记表

5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

汇总表

6.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

汇总表

7.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情况汇总表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15430


附件1

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切实发挥我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特将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由县政府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委、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海渔局、县农机局、县农开局、县扶贫办、县委农工部、县盐东工程处、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文广体局、县科技局、县妇联、县气象局、县粮食局等部门。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委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全县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县政府和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委:

1.牵头起草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和工作总结,联合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做好向县政府和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请示报告事项。

2.综合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根据专项整治办公室制定的重点检查方案,牵头组成检查组,对有关乡镇和部门开展重点检查。

(二)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海渔局、县农机局、县农开局、县扶贫办、县委农工部、县盐东工程处、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文广体局、县科技局、县妇联、县气象局、县粮食局等部门:

1.参与研究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和工作总结,协助做好向县政府和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请示报告事项。

2.按照部门职责和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向专项整治办公室通报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和信息;提供作为检查依据的制度汇编基础资料,参与重点检查资金的政策培训等。

3.按照分片负责的原则,对乡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形成督导工作报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分工如下:

县民政局:新安镇

县国土局:堆沟港镇

县交运局:田楼镇

县住建局:北陈集镇 

县水利局:张店镇

    县海渔局:孟兴庄镇

县农开局:汤沟镇

县林业局:李集乡

县农机局:新集镇

县扶贫办:百禄镇

县委农工部:三口镇

四、专项整治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委分管领导担任。

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涉农资金管理的中层负责同志,县财政局基层局、农财科、综合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建科、社保科、金融科、财监局等科室以及基层财政所主要负责人担任。

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主要包括:负责领导小组会议会务相关材料准备;负责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搜集整理相关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外发布信息。

(二)专项整治办公室下设3工作组:

1.工作组织组:设在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制定、下发我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部门分工、人员组成等事项;负责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办公室有关会议的会务、领导讲话及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编印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等事项;收集各部门及各乡镇上报的专项整治行动报告、统计数据及整改意见,并按领导小组要求进行汇总,形成总结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2.监督检查组:设在县农委,负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牵头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地区、部门和检查方式,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由负责部门牵头的检查组;负责重点检查工作的落实,对各重点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监督落实整改意见。

3.综合协调组: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收集各成员单位上报的信息,编发工作简报,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等。


附件2

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成员名单

机构

姓名

部门

职务

领导小组

组长

 

县政府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

副主任

徐开明

县财政局

党组书记

嵇道峰

县发改委

 

孙存康

县农委

 

成员

张一东

县财政局

党组副书记

许曙庆

县民政局

副局长

廖朝文

县国土局

局长助理

 

县交运局

党委委员

 

县住建局

副局长

刘长玉

县水利局

副局长

张新海

县林业局

副局长

 

县海渔局

副局长

刘晓娟

县农机局

副主任科员

吴明元

县农开局

副局长

侯春生

县机关事务局

副局长

杨广华

县委农工部

副部长

杨景胜

县盐东工程管理处

副主任

徐建华

县环保局

副局长

 

县教育局

副局长

孙雪梅

县民宗局

副局长

王德权

县卫计委

副主任

领导小组

成员

王锦忠

县人社局

副局长

潘恺时

县文广体局

副书记

 

县科技局

副局长

焦佳媛

县妇联

副主席

吴士平

县气象局

副局长

陈卫星

县粮食局

副局长

 

新安镇人民政府

 

任红剑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朱海波

田楼镇人民政府

 

 

北陈集镇人民政府

 

王文成

张店镇人民政府

 

王士富

孟兴庄镇人民政府

 

祝银伟

汤沟镇人民政府

 

何昱君

李集乡人民政府

 

张峻松

新集镇人民政府

 

蒋国荣

百禄镇人民政府

 

吴发亮

三口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徐开明

县财政局

党组书记

副主任

张一东

县财政局

党组副书记

孟卫东

县发改委

副主任

 

县农委

副主任

成员

李丙松

县发改委

     投资科科长

汤化昌

县农委

科教科科长

 

县民政局

财务股股长

刘天成

县国土局

财务股股长

孟伟刚

县交运局

财务股股长

冯永科

县住建局

财务股股长

陈新华

县水利局

财务股股长

 

县林业局

办公室主任

 

县海渔局

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员

蔡正秀

县农机局

财务股股长

孙振华

县农开局

办公室主任

马跃天

县小康办

财务科科长

卜长江

县委农工部

办公室主任

王杨洁

县盐东工程管理处

会计

王苏武

县环保局

办公室主任

封必君

县教育局

计财科科长

花红宝

县民宗局

办公室主任

吴学文

县卫计委

规财科科长

葛中勇

县人社局

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县文广体局

财务股长

 

县科技局

农村科副科长

周亚丽

县妇联

维权部、儿少部部长

杨晓峰

县气象局

办公室主任

 

县粮食局

财务科长

张海兵

县财政局

基层局副局长

潘国军

县财政局

农财科科长

 

县财政局

经建科科长

曹晓燕

县财政局

综合科科长

张梅林

县财政局

社保科科长

王以贵

县财政局

教科文科科长

 

县财政局

金融科副科长

 

县财政局

行政政法科副科长

高亚松

县财政局

财监局副局长

张健康

新安镇财政分局

局长

 

堆沟港镇财政分局

局长

陈冬艳

田楼镇财政所

所长

唐凌云

北陈集镇财政所

所长

翟玉军

张店镇财政所

所长

韩增翠

孟兴庄镇财政所

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员

张明亮

汤沟镇财政所

所长

朱自强

李集乡财政分局

局长

毕卫友

新集镇财政所

所长

王德华

百禄镇财政所

所长

王晓华

三口镇财政所

所长


附件3

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表

序号

专项名称

项目性质分类

专项设立时间

管理部门

项目支持对象

资金使用环节

管理制度名称

(含文号)

预算安排数(万元)

小计

2013

2014

项目资金合计

 

 

 

一、上级安排的项目

 

 

 

1

 

 

 

 

 

 

 

 

 

2

 

 

 

 

 

 

 

 

 

3

 

 

 

 

 

 

 

 

 

4

 

 

 

 

 

 

 

 

 

 

 

 

 

 

 

 

 

 

二、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

 

 

 

1

 

 

 

 

 

 

 

 

 

 

2

 

 

 

 

 

 

 

 

 

 

3

 

 

 

 

 

 

 

 

 

 

4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4

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登记表

序号

专项资金名称

预算安排数

(万元)

项目性质分类

资金预算

级次

安排

年度

管理

部门

发现的问题归类

问题涉及金额(万元)

问题主要

情况简述

有关处理意见

备注

一、2010年以来,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

合计

1

2

3

二、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

合计

1

2

3

三、通过核实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

合计

1

2

3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5

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分类

预算安排合计数

一、中央安排

二、省本级安排

三、市本级安排

四、县级(市辖区)及以下安排

合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一、补贴、补偿(小计)

1

粮食直补

2

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3

农机具购置补贴

4

农作物良种补贴

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7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8

其他项目

二、农业生产发展(小计)

1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序号

项目分类

预算安排合计数

一、中央安排

二、省本级安排

三、市本级安排

四、县级(市辖区)及以下安排

合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2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3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

4

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5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6

畜牧发展扶持资金

7

农业科技支出

8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资金

9

农业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经费

10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11

对渔业、林业行业油价补贴

12

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

13

农民培训补助经费

14

动物防疫补助经费

15

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

16

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

17

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

18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


序号

项目分类

预算安排合计数

一、中央安排

二、省本级安排

三、市本级安排

四、县级(市辖区)及以下安排

合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19

小型病险水库专项治理资金

20

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

21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22

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23

水利工程维护养护

24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25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26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支出

2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8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29

棉花、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

30

基建支出

31

其他项目

三、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小计)

1

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环境保护

2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序号

项目分类

预算安排合计数

一、中央安排

二、省本级安排

三、市本级安排

四、县级(市辖区)及以下安排

合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3

水资源费

4

农村环境保护资金

5

林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补助资金

6

林业防灾减灾资金

7

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

8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9

林业保护补助资金

10

渔业资源保护与渔民转产补助资金

11

对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补助资金

12

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

13

基建支出

14

其他项目

四、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小计)

1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2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

3

农村文化建设资金

4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序号

项目分类

预算安排合计数

一、中央安排

二、省本级安排

三、市本级安排

四、县级(市辖区)及以下安排

合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5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6

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资金)

7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8

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

9

补助地方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

10

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资金

11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12

农村教师绩效工资补助经费

13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

14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1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经费

16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1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18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9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专项资金

20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


序号

项目分类

预算安排合计数

一、中央安排

二、省本级安排

三、市本级安排

四、县级(市辖区)及以下安排

合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小计

2013

2014

21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

22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23

省级农桥建设项目

24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补助资金

25

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

26

基建支出

27

其他项目

五、扶贫开发(小计)

1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

基建支出

六、其他类

1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2

骆马湖、洪泽湖地区搬迁群众扶持项目资金

3

其他项目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6

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

发现问题汇总表

序号

问题分类

违法违纪违规                案件数(个)

违法违纪违规           金额(万元)

备注

小计

违法          违纪

违规

小计

违法          违纪

违规

2010年以来,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

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

其中:通过核实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

(一)

按资金来源层级分(小计)

1

中央安排

2

省级安排

3

市级安排

4

县级及以下安排

(二)

按问题的类别分(小计)

1

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

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

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

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5

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

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

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

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三)

按项目资金性质分(小计)

1

农民补贴、补偿

涉及农户(民)数(单位:户、人,填至备注)

2

农业生产发展

3

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

4

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

5

扶贫开发

6

其他类

(四)

按具体项目分(小计)

1

2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7

灌南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情况汇总表

序号

项目

数量或金额

备注

2010年以来,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

(一)

纠正整改情况

1

应归还的财政资金(万元)

其中:整治前已归还(万元)

整治以来已归还(万元)

仍未归还(万元)

2

要求通过调账处理的资金(万元)

其中:整治前已调账(万元)

整治以来已调账(万元)

仍未调账(万元)

(二)

处理处罚人员情况

1

行政处罚人数(人)

2

组织处理人数(人)

3

党纪政纪处理人数(人)

4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数(人)

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

(一)

纠正整改情况

1

归还的资金(万元)

2

通过调账处理的资金(万元)

3

归并整合项目数(个)

4

修订现有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个)

5

新制定出台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个)

6

其他整改措施(项)

(二)

处理处罚情况

1

处理处罚人员情况

1

行政处罚人数(人)

2

组织处理人数(人)

其中:处理地厅级人数(人)

处理县处级人数(人)

处理乡科级以下人数(人)

3

党纪政纪处理人数(人)

其中:处理地厅级人数(人)

处理县处级人数(人)

处理乡科级以下人数(人)

4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数(人)

其中:处理地厅级人数(人)

处理县处级人数(人)

处理乡科级以下人数(人)

2

处理处罚通报情况

1

公开通报案件数(个)

2

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数(个)

省级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

(一)

纠正整改情况

1

归还的资金(万元)

2

通过调账处理的资金(万元)

3

归并整合项目数(个)

4

修订现有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个)

5

新制定出台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个)

6

其他整改措施(项)

(二)

处理处罚情况

1

处理处罚人员情况

1

行政处罚人数(人)

2

组织处理人数(人)

其中:处理地厅级人数(人)

处理县处级人数(人)

处理乡科级以下人数(人)

3

党纪政纪处理人数(人)

其中:处理地厅级人数(人)

处理县处级人数(人)

处理乡科级以下人数(人)

4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数(人)

其中:处理地厅级人数(人)

处理县处级人数(人)

处理乡科级以下人数(人)

2

处理处罚通报情况

1

公开通报案件数(个)

2

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数(个)

部级重点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

(一)

纠正整改情况

1

归还的资金(万元)

2

通过调账处理的资金(万元)

3

归并整合项目数(个)

4

修订现有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个)

5

新制定出台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个)

6

其他整改措施(项)

(二)

处理处罚情况

1

处理处罚人员情况

1

行政处罚人数(人)

2

组织处理人数(人)

其中:处理地厅级人数(人)

处理县处级人数(人)

处理乡科级以下人数(人)

3

党纪政纪处理人数(人)

其中:处理地厅级人数(人)

处理县处级人数(人)

处理乡科级以下人数(人)

4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数(人)

其中:处理地厅级人数(人)

处理县处级人数(人)

处理乡科级以下人数(人)

2

处理处罚通报情况

1

公开通报案件数(个)

2

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数(个)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