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根据县委提名,经研究决定:
王德权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费新军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胥立功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杨中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李长浩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庞士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开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志东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大斌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孟祥伟同志任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旭东同志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县旅游局局长;
钟瑞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张友亮同志任县新区人民医院院长;
免去王文成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明国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汪富昌同志县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高长礼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董虎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免去王洪同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县旅游局局长职务(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免去汤朝亚同志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免去周锰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免去刘兵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免去王加勤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免去刘金龙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免去周扬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顺新同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士光同志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免去崔洪同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免去朱义超同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永英同志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职务(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免去于达忠同志县文物局副局长职务(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