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城管发〔2015〕10号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城区
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及责任分解表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灌南县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及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对照执行,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附件:
1、2015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2、常州南路创建省级示范路项目任务责任分解表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7月1日
附件1
2015年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1、城市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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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长度(公里) |
整治方式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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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西公园东侧沟 |
0.3 |
改善 |
广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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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调度河 |
2 |
环卫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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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悦来南河 |
1.1(二桥南) |
维护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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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低洼易淹易涝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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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位置 |
受淹面积(公顷) |
整治方式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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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蔬菜公司家属区 |
镇中小学南侧 |
0.5 |
改造 |
广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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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百货公司家属区 |
镇中小学南侧 |
0.6 |
维护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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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印刷厂家属区 |
镇中小学南侧 |
0.6 |
环卫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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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疏导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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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位 置 |
摊位数量(个) |
经营面积(平方米) |
整治方式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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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湖风味美食品广场 |
80 |
提档 |
市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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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汤姆胜客楼后)悦来便民早餐点 |
30 |
200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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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西公园东侧) 海西小百货一条街 |
5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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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民桥东桥下 河滨小百货广场 |
6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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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停车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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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位置 |
增加泊位(个) |
方式(新建设施/ 利用已有设施)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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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灌南县汽车服务中心 |
210 |
新建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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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税局东侧林荫停车场 |
26 |
新建 |
市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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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户外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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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治项目 |
单位 |
工作量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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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清理 |
未经审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 |
处 |
2 |
市容科、市容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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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
高立柱广告 |
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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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广告 |
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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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 |
设施陈旧破损的 |
处 |
20 |
||||||||
长期空白闲置的 |
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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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安全隐患的 |
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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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亭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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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位置 |
整治措施 |
数量 (个) |
面积 (平方米)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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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 (个) |
拆除(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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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夹心板房 |
沂河路、苏州路、灌河路、 淮河路、 新安路、 西湖路 |
9 |
|
9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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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铁皮棚 |
33 |
16 |
49 |
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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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集装箱 |
|
2 |
2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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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刊亭 |
2 |
1 |
3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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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常州南路创建省级示范路项目任务责任分解表
类别 |
标 准 |
责任 单位 |
完成 时限 |
省考核细则 |
(一) 基础设施维护 |
1.道路设施。人行道砌块无松动、残缺,缘石、踏步稳定牢固;盲道建设科学,实用、安全、连续,体现人性化,并保持完好、通畅。 |
市容科 |
10月底 |
①道路建设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②道路养护及时、规范,有巡查养护记录,无松动、破损,道路破损面积不大于0.5平方米或人行道板2处及以上破损面积不大于1平方米; ③树池完好、美观; ④盲道建设科学规范,保持完好通畅; ⑤无反复开挖现象,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
路面平整、无破损。道路按规范进行养护,雨污水井口设施完好,无沉降、损坏、松动、缺失、堵塞现象。 |
维护队 |
8月底 |
||
2.管线杆线设施。属于城管部门管辖的各类检查井、井盖、雨水口等设施完好,无损坏、松动、断裂、缺失、堵塞现象。临街杆线无废弃、倾斜现象。对车辆和行人安全造成影响的,养护和看护措施及时。 |
维护队 |
8月底 |
①各类管线杆线设施建设改造规范; ②属于城管部门管辖的检查井、井盖、雨水口等设施完好,无沉降、损坏、松动、缺失、堵塞现象; ③临街杆线无废弃、倾斜现象。 |
|
3.环卫设施。垃圾箱、垃圾转运站、公厕等临街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满足需要,公厕达到二类以上标准,且与周围环境协调;设施干净整洁、无破损、安装牢固,移动式垃圾筒排放位置合理,不影响交通通行。 |
环卫所 |
8月底 |
①环卫设施布局合理,配备与设置符合标准,沿街公厕有无障碍设施、采用独立式卫生器具,不得在500米范围内无公共(公用)厕所; ②维护及时、保持整洁、无破损; ③移动式垃圾筒摆放位置合理,不影响交通,不得存在未密闭现象。 |
|
(二) 市容秩序管理 |
1.占道经营。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废旧物品收购、机动车维修和铝合金、石材、木器加工等经营有效控制,逐步疏导;修理点、书报亭、早餐点等便民服务疏导点布局合理、设置统一、管理规范,无超范围经营。 |
市容 大队 |
常态化 管理 |
①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不得有2处有擅自占道经营现象,此款不得分; ②废旧物品收购、机动车维修和铝合金、石材、木器加工等经营业态有效疏导,管理规范,不得有严重污染路面、影响市容秩序; ③位于道路交叉的支路或街巷的便民服务经营疏导点,布局合理,管理符合要求,不得有超时、超范围经营现象。 |
2.户外广告。按标准和要求,编制落实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规划。 |
市容科 |
5月底 |
①编制并落实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规划; ②屋顶户外广告得到有效控制,逐步拆除,不得在10米以下建筑屋顶有户外广告或10~25米建筑屋顶户外广告设施高度超过6米; ③其他户外广告设置符合《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路牌、交通标志牌、道路隔离栏、人行天桥护栏及危房或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位置不得有户外广告设施; ④店招标牌规范美观,不得有使用喷绘布等简易材料或擅设一店多招、多层多招,以及标注经营内容等广告信息现象。 |
|
户外广告按规划设置管理规范,与街景容貌相协调;店招标牌无破损,有特色,美观靓丽,无安全隐患。 |
市容 大队 |
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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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辆停放。非机动车分类划定停放区域,管理有序,保持人行道通行顺畅。 |
市容 大队 |
常态化 管理 |
①有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管理; ②无占用盲道和违规占用人行道现象; ③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合理、清晰,管理有序。 |
|
4.工地管理。渣土运输处置规范。 |
渣土办 |
常态化 管理 |
①设置高度高于2米的刚性封闭围挡; ②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覆盖规范、材料堆放整齐,无扬尘污染,场容场貌优良; ③出入口道路硬化、配备使用高压冲洗设施,不得有车辆带泥上路现象。 |
类别 |
标 准 |
责任 单位 |
完成 时限 |
省考核细则 |
(三) 建筑立面管理 |
1.建筑外墙。沿街及支路(巷)接口处建(构)筑物外墙、玻璃幕墙等保持整洁,无脱落破损,无积尘和油烟污染,无乱涂写、乱张贴,采取同色覆盖方式清理乱涂写。 |
市容科 |
10月底 |
①外墙、玻璃幕墙等整洁干净、无破损; ②无乱涂写、乱张贴,清理覆盖美观,不得有3处以上乱张贴现象; |
2.门窗护栏。无擅自破墙开门(窗)现象,门面装修、装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门窗及防护(盗)栏设置不超出墙面,其形式不得影响建筑景观;卷帘门色彩统一,保持完好无锈蚀;玻璃橱窗无破损,内外及立柱整洁,无悬挂、书写、张贴。 |
市容 大队 |
9月底 |
①门面装修、装饰符合规定; ②门窗及防护(盗)栏设置不影响建筑景观,管护及时,无安全隐患; ③卷帘门色彩相对统一、整洁美观; ④玻璃橱窗、立柱及台阶踏步无污损、无张贴,玻璃橱窗不得有3处以上乱张贴。 |
|
3.建筑屋顶。屋顶无破损残旧、无垃圾杂物、无乱搭乱建、乱披乱挂。 |
规划 大队 |
6月底 |
①屋顶无破损残缺; ②无垃圾杂物、无乱搭乱建、乱披乱挂。 |
|
(四) 道路景观建设维护 |
1.建筑景观。道路两侧建筑风格、尺度、色彩总体协调,整洁美观,体现路段特色和城市品位。 |
市容科 |
8月底 |
①按街景规划或设计方案实施; ②建筑风格、尺度、色彩总体协调,形成路段风格特色。 |
2.水体景观。充分运用沿线河道、湖塘,形成生态和谐、布局精致的滨水空间,并做到水面、岸坡无暴露垃圾、无杂物杂草,水质良好,无黑臭异味。 |
广园处 |
常态化 管理 |
水体景观良好,日常保洁到位,无排污口,水质良好,不得有成片垃圾或污水入河、水质黑臭现象。 |
|
(五) 长效 管理 |
1.环卫管理。道路、绿岛等公共区域长净久洁;实施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建立巡回保洁制度;开展垃圾分类,沿街店家垃圾分类知晓率90%以上。 |
环卫所 |
常态化 管理 |
①实施机械化作业(步行街除外); ②定人、定岗、定责、定考,实行巡回保洁; ③干净整洁、无杂物,不得有2处以上超过0.5平方米暴露垃圾; ④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开展宣传引导活动,推行垃圾分类工作; ⑤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落到实处,不得有2家单位未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或3家未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 |
市容环卫责任书签约率、履约率均达到100%。 |
市容科 |
常态化 管理 |
||
2.执法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实施网格化巡查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定期开展自查与复查工作,整改措施扎实有效。 |
市容 大队 |
常态化 管理 |
①职责明确、制度落实,台帐翔实; ②执法行为规范、文明; ③定期自查、复查,问题整改及时。 |
|
3.监督考核。面向社会公示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听取沿街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意见。 |
督查科 |
常态化 管理 |
①设立投诉电话,建立解决机制,投诉建议办理、回复及时有效,有台帐记录; ② 主动听取意见,积极采纳、有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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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项目 |
1.变化显著。针对道路市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现状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整体改造出新,具有明显改观。档案资料齐全,整治前后“相同角度、相同视角”对比照片完整、效果明显。 |
市容科 |
10月底 |
亮点突出,变化明显,特色彰显;通过图片、影像档案充分展示道路出新改造前后对比的明显变化,并编制成果集。 |
2.百姓满意。通过城市管理示范路建设和管理,有效提高沿线店家、周边居民满意度,得到市民一致认可和高度赞扬。 |
市容科 |
|
开展沿线店家和周边居民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
抄送: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办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