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农委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灌安发[2015]3号)精神,结合农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查安全隐患,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系统办公、生活等所有场所,特别是外租、外借和闲置场所要作为检查的重点。
2、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2)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分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等情况。
(3)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单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农资市场检查、农业产品安全、沼气安全检查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彻底整治。
三、责任分工
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第一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30日)。县安委会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全县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31日)。县安委会将认真总结提炼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同时将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农委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孙存康主任任组长,侍军、赵春华、张志军、吴秀玲、黄开忠、王新华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迅速落实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二)严格督查检查,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真正查清安全生产状况,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各单位要召开会议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与推进夏季汛期安全以及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保证全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