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粮发〔2015〕14号
关于印发《在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下属单位:
为贯彻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灌南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灌安发〔2015〕1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检查责任制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县粮食局决定在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县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为粮食行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粮食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贯彻实施。
组 长:程加斌
副组长:王咏曲 陈卫星
成 员:徐振鲁 谢玉林 孙献兵 李海龙 徐雷雷 孟令谊
三、工作重点
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1、待报废、需大修等病险仓房仍在储粮的行为;
2、擅自改变粮仓建筑结构的行为;
3、直接利用包装仓储存散粮或超设计标高、超设计仓容存储粮的行为。
4、未执行储粮化学药剂专仓储存,双人、双锁管理规定的行为;
5、未执行粉尘爆炸作业环境有关机电设备配备和操作规定的行为;
6、未执行粮油进出仓作业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7、未执行烘干机等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的行为;
8、未执行熏蒸作业、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
10、未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和持证上岗规定以及用工未经安全培训的行为;
1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行为;
12、未给职工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
1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14、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应急装备不落实的行为。
15、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
另外,高度关注露天储粮设施、简易粮仓的安全生产情况,要把上述设施和环节作为重大危险源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以及储粮安全事故。对所属区域租赁经营户凡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达不到标准的立即停止租赁。
四、方法步骤
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县安委会的活动部署,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分段实施。各单位要利用会议、网络、板报、宣传画、知识竞赛等渠道和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等活动,广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要求和做法,引导粮食行业正确把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关键环节和方法措施。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安排落到实处。
专项行动从2015年8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企业自查自纠阶段(8月16日-10月31日)
县局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消除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挂牌督办。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县局,县局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县安委办,并做好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对“危仓险库”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调查。
(二)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30日)
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积极参与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承储政策性粮食全部调出,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31日)
根据县政府的总体部署,通过不断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粮食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县局将结合夏粮收购和防汛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将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注意发现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提出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的工作建议和意见,县粮食局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点评,并作为2015年安全生产先进评比依据。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县粮食局产业指导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坚持以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治理措施。
(二)夯实基础,着力抓好源头治理工作。首先要深入分析粮食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原因,总结事故规律,加强标准化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其次,要严格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制度,切实把好粮油仓储企业“入口关”,禁止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包括业务外包企业)进入粮油仓储市场。第三,要进一步强化对粮食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粮油保管员和业务外包企业作业人员的培训,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三)突出重点,做好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专项行动的督导工作。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几年来全国粮食系统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尤其是2011年发生在中储粮江苏分公司金湖库药剂熏蒸亡人事故和中储粮总公司2起浅圆仓作业致外包人员死亡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消除事故隐患。要把储粮化学药剂储存与使用、进出仓作业、登高作业、烘干作业等作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全面清查,重点督导。
(四)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把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夏季储粮安全、防火、防涝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总体部署和通知精神,细化工作内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的实效。
灌南县粮食局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