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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91/2009-00019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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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规划局工作总结(原灌南县规划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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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规划局工作总结
2009年10月27日
 
2009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建设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三个三”核心工作、打造“三大品牌”、破解“三大难题”的要求,认真对照建设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通过抓学习,建制度,促管理,便服务,各个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2009年工作总结
(一)规划编制方面
1、完成《灌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成果评审会,并采用建设局网站和局办公地点的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现已报市政府待批。
2、完成《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完成《五龙口片区概念性规划及重点地段详细规划》方案终稿,并做好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及下一层次规划的深化准备工作。
4、完成《灌南三新精品城片区城市设计》,并与新街口、新天地的建设单位进行衔接,调整优化各地块详规方案。
5、完成《灌南县城市建设项目推介手册》。
6、积极主动对接各乡镇,已完成全县20个整治建设示范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7、完成万亩良田工程、新港大道拆迁安置方案。
8、完成李集乡集镇建设规划及乡政府新址地段的详细规划方案。
9、完成三口镇、新集乡总体规划修编。
10、完成《灌南县村镇康居住宅方案选编》。
11、配合民政局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表》相关内容的填写。
(二)规划管理方面
1、认真做好“一书两证”的规划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5份,总面积38.2万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7份,用地面积166.9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8份,核准建筑面积为83.2万平方米;竣工验收认定书17份,面积55.6万平方米,其中综合验收7份,建筑面积42.7万平方米,单体验收10份,面积12.9万平方米。
2、充分利用自身技术力量,统筹安排,整合现有人力资源,用最短的时间内,最低的投入,高质量的完成展示厅的布展任务,并做好日常接待及维护工作,自4月10日对外开放以来,已接待3000人次。
3、为了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我局加强了规划管理体制的建设,完成了《灌南县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灌南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办法》、《灌南县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灌南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认可暂行规定》、《关于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受理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更好的推动了规划工作的健康发展。
4、做好泰州路、扬州路、经八路的北延工程及淮海路、灌河路等道路放线工作。
5、加强城区在建、拟建项目的配套设施、沿街建筑退让、廊道台阶设置、色彩等方面的批后管理,并通过“回头看”来不断提高优化建设层次。
7、完成星州.明珠城、锦绣名园、长茂金港湾小区、中江国际花园等方案审查工作。
8、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12.6万元。
(三)规划服务方面
1、积极服务于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区等园区项目。
2、积极做好两相和广场、万年达广场、中科.府苑等重点工程。
3、积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4、配合电力、给排水、通讯等相关部门做好选址定点工作。
  (四)机关专项工作
认真落实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三争当三服务”,服务好花园乡夏庄村、孟兴庄镇老垛村;认真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违纪现象;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活动;按时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城乡规划法》的自主学习的意识不强,总是在实际运用中遇到困难时才会被动的去就某个知识点查看一下,没有对整部法律系统深入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狠抓规划局全体职工对《城乡规划法》的学习。一是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城乡规划法》,认真领会《城乡规划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二是组织规划人员分批次参加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城乡规划知识的培训,从而提高全局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的人员的业务素质。
2、需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指导。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各乡镇建设量的增加,我局人手不够,而乡镇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机会不多,在今后将加强对乡镇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