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交通运输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到位。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8月18日
灌南县交通运输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促进交通运输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的精神。现制定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
一、带薪年休假适用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所有在岗职工。具体休假的条件和休假的时间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精神执行。
二、安排带薪年休假的原则
(一)应休尽休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带薪休年休假,且应休尽休。
(二)统筹兼顾原则。以保障工作正常运行为前提,个人安排休假计划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时间。
(三)以科室、下属单位管理为主原则。带薪年休假实行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应根据本科室(单位)工作的业务特点,统筹安排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在本科室(单位)业务繁忙的阶段,不得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的股室同一时间内,原则上只允许安排本科室一个人休年休假;各科室(单位)应提前落实好科室AB岗制度,在对业务工作不产生较大影响的前提下,方能安排工作人员休假,不得出现因休年休假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等情况,休年休假前应落实好业务交接工作,明确相关业务经办人;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离开连云港须告知去向。
三、年休假具体要求
(一)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三)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四)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和省级及以上职能主管部门规定组织的工作人员、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疗养)天数,不计入本人年休假天数。其他行业(系统)、单位自行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养(疗养)天数,一律抵冲休假天数。当年度已休年休假的,在下年度抵冲。
其它要求详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
四、休年休假的流程
(一)年初计划申报流程。局机关各科室每年1月底前,以科室为单位填写《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1),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办公室汇总,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办公室备案。
(二)休假流程。局机关工作人员休带薪年休假时,应于计划休假日的5个工作日前,填写《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表》(详见附件2),确定业务交接人,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交办公室备案后,即可在申请的时间内休假。休假结束后,应主动至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三)因工作需要不能按原计划休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应在计划休假日的7个工作日前,将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后的调整计划报办公室备案,对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按计划休年休假的,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可以申请在下一年度补休。
(四)下属事业单位参照以上流程自行组织职工休年休假,做好计划申报、汇总、备案、休假、销假等工作。
五、其他
(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不得出现因休年休假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等情况,如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
(二)工作人员休假期间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坚持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不得做出任何影响交通形象的行为。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远离危险源,确保自身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此方案从即日起立即执行,2015年度的年休假计划请各科室在8月28日前报局办公室汇总,便于尽快组织实施。各事业单位自行参照执行。
附件:1.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计划申报表
2.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表
附件1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计划申报表
科室(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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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职务 |
应休假 天数 |
计划休假起止时间 |
AB岗代班人员(科长填写) |
科室(单位) 负责人签字 |
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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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带薪年休假计划申报表按科室(单位)填报。
2.带薪年休假应写明起止时间(连头算尾),如3月5日开始休假,共3天,开始时间应为3月
5日,结束时间应为3月7日。分段安排年休假时,应分别填写起止时间。
附件2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表
编号: 年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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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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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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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年休假 计划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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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休假 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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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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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交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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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单位)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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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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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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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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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AB岗业务代班人员由科室(单位)负责人指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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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经局领导批准后,请复印一份,原件请交办公室,复印件本人留存,休假结束后请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