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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084/2015-0003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5-08-20
文号: 灌交〔2015〕8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现将《灌南县交通运输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到位。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灌南县交通运输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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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交通运输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到位。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8月18

 

灌南县交通运输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促进交通运输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的精神。现制定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

一、带薪年休假适用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所有在岗职工。具体休假的条件和休假的时间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精神执行。

二、安排带薪年休假的原则

(一)应休尽休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带薪休年休假,且应休尽休。

(二)统筹兼顾原则。以保障工作正常运行为前提,个人安排休假计划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时间。

(三)以科室、下属单位管理为主原则。带薪年休假实行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应根据本科室(单位)工作的业务特点,统筹安排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在本科室(单位)业务繁忙的阶段,不得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的股室同一时间内,原则上只允许安排本科室一个人休年休假;各科室(单位)应提前落实好科室AB岗制度,在对业务工作不产生较大影响的前提下,方能安排工作人员休假,不得出现因休年休假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等情况,休年休假前应落实好业务交接工作,明确相关业务经办人;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离开连云港须告知去向。

三、年休假具体要求

    (一)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三)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四)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和省级及以上职能主管部门规定组织的工作人员、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疗养)天数,不计入本人年休假天数。其他行业(系统)、单位自行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养(疗养)天数,一律抵冲休假天数。当年度已休年休假的,在下年度抵冲。

其它要求详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

四、休年休假的流程

(一)年初计划申报流程。局机关各科室每年1月底前,以科室为单位填写《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1),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办公室汇总,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办公室备案。

(二)休假流程。局机关工作人员休带薪年休假时,应于计划休假日的5个工作日前,填写《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表》(详见附件2),确定业务交接人,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交办公室备案后,即可在申请的时间内休假。休假结束后,应主动至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三)因工作需要不能按原计划休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应在计划休假日的7个工作日前,将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后的调整计划报办公室备案,对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按计划休年休假的,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可以申请在下一年度补休。

(四)下属事业单位参照以上流程自行组织职工休年休假,做好计划申报、汇总、备案、休假、销假等工作。

五、其他

(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不得出现因休年休假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等情况,如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

(二)工作人员休假期间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坚持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不得做出任何影响交通形象的行为。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远离危险源,确保自身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此方案从即日起立即执行,2015年度的年休假计划请各科室在828日前报局办公室汇总,便于尽快组织实施。各事业单位自行参照执行。

附件:1.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计划申报表

2.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表


附件1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计划申报表

科室(单位)名称:                  

序号

 

职务

应休假

天数

计划休假起止时间

AB岗代班人员(科长填写)

科室(单位)

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备注:1.带薪年休假计划申报表按科室(单位)填报。

2.带薪年休假应写明起止时间(连头算尾),如35日开始休假,共3天,开始时间应为3

5日,结束时间应为37日。分段安排年休假时,应分别填写起止时间


附件2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表

编号:          年第    

申 报 人

 

年初年休假

计划情况

本次休假

起止时间

             日——            

本人签字

业务交接人签字

科室(单位)负责人意见

办公室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AB岗业务代班人员由科室(单位)负责人指派

本表经局领导批准后,请复印一份,原件请交办公室,复印件本人留存,休假结束后请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