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404/2015-0002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5-08-21
文号: 灌建发〔2015〕3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根据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为深刻吸取天津“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建发〔201532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为深刻吸取天津“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安监站。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方面

1、无资质施工,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重点打击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检查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是否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经营。

2、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重点检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对项目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情况;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员到岗及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施工现场模架工程、起重机械、基坑边坡工程、临时用电及安全防护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1)模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的搭设、验收、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等情况。

2)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拆除等情况。

3)基坑边坡工程:深基坑、高边坡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基坑及边坡土方开挖、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情况。

4)临时用电:临时用电方案的编制、审查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安全管理情况。

5)安全防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及现场配备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

6)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器材配置、现场防火审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工地围挡作业,车辆入口道路硬化,冲洗设施、裸露区域余土覆盖、材料堆放遮盖、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情况。

(二)燃气管理方面

1、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经常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情况,检查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2、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是对燃气企业及酒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燃气设施的巡查、检修、维护、保养。

3、大力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凡未取得《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燃气供应站点,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4、打击非法从事液化气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未按照规定定期检验或使用报废气瓶、擅自排放残夜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5、消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施工建设侵入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等隐患,防止因燃气管道受损发生燃气泄漏事故,保障全县燃气管网安全运行。

6、开展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对经营人员和安装人员要进行业务培训。

7、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使用者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城市桥梁方面

1、是否建立桥梁工程安全档案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2015年需建成桥梁工程档案,包括桥梁建设资料、坐标、空间面积、完好情况等。

2、是否定期做好桥梁安全检测工作。

3、是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每季度要对所有桥梁排查一次,每次排(检)查要登记存查,做到一患一档。

4、是否建立健全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819 -1031)。从即日起,各企业及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工作,并于820日前将企业自查情况报送至县住建局安全监督站。县建筑业管理处、建设监察大队、质监站、安监站、燃气办、公用事业科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在建工程、燃气企业和城市桥梁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

(二)集中打击整治(111-30日)。由住建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行督查整治,严厉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三)巩固深化阶段(121-31日)。各有关单位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好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确保工作成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各项责任,务必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地要依法作出停工处理,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不接受检查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强宣传,确保行动有效果。充分利用公共媒体资源,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参与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821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8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