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在一个窗口办成的项目,由窗口首办(问)人员负责。对需要数个窗口合办的事项,由首办(问)窗口负责。
2.首办(问)窗口办完本窗口应办事项后,及时介绍到后续窗口,必要时,陪同服务对象到后续窗口办理,遇有问题,由首办(问)窗口协调解决。
3.涉及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含未进驻中心部门的项目),也由首办(问)窗口负责联系办理。
索 引 号: | 014310093/2015-00019 | 信息分类: | 其他, 机关事务,其他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15-09-22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1.对在一个窗口办成的项目,由窗口首办(问)人员负责。对需要数个窗口合办的事项,由首办(问)窗口负责。2.首办(问)窗口办完本窗口应办事项后,及时介绍到后续窗口,必要时,陪同服务对象到后续窗口办理,遇有问题,由首办(问)窗口协调解决。3.涉及不属于职责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