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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93/2015-00020 信息分类: 其他,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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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1.完善窗口办事流程,公开办事指南、办证条件和制度,承诺办结时限。 2.工作人员遇有服务对象询问时,必须明确告知办理窗口。 3.项目承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并发放《服务告知单》。对电话询问者,要告知承办人员姓名和联系电…

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原灌南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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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窗口办事流程,公开办事指南、办证条件和制度,承诺办结时限。

2工作人员遇有服务对象询问时,必须明确告知办理窗口。

3.项目承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并发放《服务告知单》。对电话询问者,要告知承办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

4.对服务对象所申办的事项,遇有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不明确、情况比较特殊的,具体承办人员要及时向部门领导请示,并将是否受理的意见及时告知服务对象,受理、请示、告知的时限不得超过半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