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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5-00397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监察,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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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了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期间个人缴费数据的准确,近日,县机关事业保险处加班加点,精心组织安排,集中人力,积极开展试点期间个人缴费核对工作,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的权益。 此次个人缴费情况核对的人员范围是2014年9月30日时参加县机关事业单位…

我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开展拉网式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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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期间个人缴费数据的准确,近日,县机关事业保险处加班加点,精心组织安排,集中人力,积极开展试点期间个人缴费核对工作,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的权益。

    此次个人缴费情况核对的人员范围是2014年9月30日时参加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在职参保人员;核对的年限范围是改革试点启动个人缴费时间开始,一直累计到2014年9月30日;核对的操作流程是经办机构核对好参保人员的历年个人缴费后,打印出此次核对范围内所有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核对表》,发放给参保单位进行核对,参保单位将《个人缴费核对表》交给每位参保职工,对核对表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历年个人缴费金额等内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个人缴费核对表》经参保职工本人、单位经办人签字,盖公章后返回经办机构,核对时发现错误的,由参保单位提供相应的缴费明细证明材料,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修改个人缴费数据,并再次打印《个人缴费核对表》交参保单位进行核对,直至核对表内容核对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