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309260/2015-00399 |
信息分类: |
其他,
综合政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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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灌南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5-09-15 |
| 文号: |
无 |
关键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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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自去年以来,我县紧紧依托乡镇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在全县11个乡镇民政办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保障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 |
11个乡镇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自去年以来,我县紧紧依托乡镇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在全县11个乡镇民政办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保障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与此同时,全县11个乡镇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二摆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摆放救助政策宣传单、摆放申请办理流程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新安镇民政办在建立了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还在县城主干道设置了LED显示屏,及时滚动播放救助政策,并在大厅设置了“大堂经理”,为前来办事的困难群众提供“保姆式”服务,打造“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