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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2X/2012-0011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2-01-10
文号: 灌教纪〔2012〕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2年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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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2012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引导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喜庆的春节,现重申有关纪律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专题学习,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春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学习《廉政准则》,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全面掌握八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教干和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事业观、权力观,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等不正之风。通过集中学习辅导、讲党课、理论学习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真正把学习过程变成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过程,变成思考问题、推进工作的过程,切实把精力用到学习和工作上,积极投身到推进我县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上来。
    二、加强廉政教育,牢固树立廉洁价值理念
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廉洁从政(教)、廉洁自律先进典型,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电教片,选读反腐案例读本,开展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岗位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举办专题报告会或情况通报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形势,进一步坚定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三、重申纪律要求,严格规范廉洁从政(教)行为
春节期间是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行为易发多发的时期。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切实做到“九个严禁”: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假期从事有偿家教;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严禁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廉政  工作 通知
 报送:市教育局监察室,县纪委、县监察局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月10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