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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46/2015-0002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5-09-08
文号: 灌民发(2015)9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连云港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灌南县地名命名审批表》已收悉,根据《灌南县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过审核,符合命名规定。特此批复。灌南县民政局2015年9月6日抄送:县公安局。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印发

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同天首府”小区命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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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灌南县地名命名审批表》已收悉,根据《灌南县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过审核,符合命名规定。

特此批复。

灌南县民政局

201596

抄送:县公安局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59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