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灌南县地名命名审批表》已收悉,根据《灌南县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过审核,符合命名规定。
特此批复。
灌南县民政局
2015年9月8日
抄送:县公安局。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印发
索 引 号: | 014308946/2015-00024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批复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5-09-11 |
文号: | 灌民发(2015)96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江苏力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灌南县地名命名审批表》已收悉,根据《灌南县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过审核,符合命名规定。特此批复。灌南县民政局2015年9月8日抄送:县公安局。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