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灌南县规划局各股室主要职能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处理、对外联络、会议组织、文稿审核、财务审核、组织人事、办公后勤;负责全局目标管理、网络维护;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资产管理。负责全局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支部党务、政务、日常业务、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用地规划股: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及用地红线图,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拟定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负责大型户外广告(构筑物类)设置的选址;参与相关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
综合规划股: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受理、初审、送达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图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放线管理;负责核发、变更(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负责规划许可项目办结后材料整理、统计、归档工作;参与制定各类规划编制;参与“一书两证”前置条件联审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方案、施工图的审核。
市政规划股: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管线综合规划的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负责城区范围内道路市政工程和县域范围内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条件,负责组织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对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进行会签。
总工办(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负责其他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等各类规划方案的审查工作;参与编制近期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等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和计划;参与拟定招标拍卖地块的规划条件与编制城市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政策法规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修订、审查地方配套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规划信访工作;负责规划公示工作;负责组织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城乡规划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对规划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竣工验收、规划核实等批后管理工作。
村镇规划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受理、初审、送达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城市规划区内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指导新型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工作;参加小城镇规划建设执法检查,组织全县村镇规划管理人员培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村民自建住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