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县局《关于做好“连博会”和中秋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灌交〔2015〕92号)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拟在国庆节前组织一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互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23日—9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1、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3、《关于全面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灌交〔2015〕88号)贯彻落实情况;
4、《关于做好“连博会”和中秋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灌交〔2015〕92号)贯彻落实情况。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公路站、运管所;
第二组:航道局、海事处;
第三组:港务公司、工程处;
第四组:监理公司、连沪航运公司;
第五组:质监站,负责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按照“两两互查”方式进行,各检查组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相互进行暗查暗访,在此基础上,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有关台账并反馈检查情况。
五、有关要求
1、互查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避免“走过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在各组互查基础上,局安委办将组织抽查与督查。
2、各单位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互查时间自行安排,确保在9月30日前完成。互查时,各单位要有一名分管领导带队。
3、互查期间,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以及一线基层站所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的企业。
4、各单位请于9月29日下班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局安委办,同时报送不少于3张的现场检查照片。联系人:陆文杰,电话:83219090,电子邮箱:gnxjtjaqb@163.com。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9月23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