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残联、财政所: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苏政发〔2015〕26号)和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苏财社〔2015〕131号)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00元和60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440元和960元。
特此通知。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灌南县财政局
2015年9月15日
索 引 号: | 510409041/2015-00007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通知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 发文日期: | 2015-10-09 |
文号: | 灌残发〔2015〕17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残联、财政所: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苏政发〔2015〕26号)和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苏财社〔2015〕131号)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