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文件
灌地税发〔2015〕3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和零散税源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好组织收入工作,防止税款“跑、冒、滴、漏”,促进地方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切实保障全年税收收入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决定,就个体税收和零散税源管理作出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个体户定额管理
对于个体共管户定额, 基础管理部门应以国税核定的定额为准,按月与国税定额信息进行比对,确保定额信息一致;国税定额明显偏低的,可提请重新核定。对于个体直管户定额,基础管理部门应加强调查摸底,严格执行实地定额制度和定额定期调整制度,切实掌握个体户的实际经营水平,重点核查有一次性承办喜宴20桌以上大厅或10个包间以上的餐饮户、50个标准间以上的宾馆和KTV经营户,做到税收定额数值与税户实际经营状况相符。
二、加强零散税源管理
基础管理部门应细化堵漏增收管理责任,确定工作时间表,逐项分解落实到人,重点加强对天然气、自来水管道铺设、国家重点工程(连镇铁路、连盐铁路、盐海一级公路)、农村房地产开发、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农村水利工程、县乡村道路、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园厂房建设及厂房出租与销售、园区企业基建等9个项目的排查力度,全力以赴抓零散税源管理,消除税源管理盲区。
三、加强外来施工企业管理
基础管理部门应积极利用社会综合治税的各种信息渠道,加强与国土、建设等部门的联系,对县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逐一排查,建立建筑项目管理台账,摸清外来施工企业在当地承揽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逐户建立税源管理档案。坚持“以票控税”和“工程进度”双向管理,在严格以票控税、加强建筑业发票管理的同时,应主动深入施工企业了解施工进度和拨付款情况,建立完善的施工进度比对表,结合税款入库情况实时监控,堵塞税源漏洞,确保施工进度与税款入库进度同步进行,实现外来企业税源应收尽收。
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1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灌南地税局征管科承办 办公室2015年10月12日印发
打字:孙利 校对:周勤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