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2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把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学习,及时主动落实,预算编制不断完善,预算执行日趋规范,预算收支运行良好,有力促进和保障了全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会议对县政府的报告表示满意。针对存在问题,会议建议:一是加强学习,广泛宣传。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抓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深入理解新预算法的精神和原则,准确把握各项具体规定,增强预算法治意识,着力打造法治财政。县财政局在学好用好新预算法的同时,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各单位财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及时解疑释惑,不断提升其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的整体业务素质。要把新预算法纳入“六五”普法重要内容,以普法促学法、以学法促执法,为新预算法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二是立足实际,狠抓落实。要将新预算法作为政府理财的基本准则,严格按新预算法开展财政的收、支、管、用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要按照新预算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抓紧修订完善财政预算编制、跨年度预算平衡、支出绩效评估、政府债务管理、预算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增强新预算法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夯实制度基础。要以新《预算法》为指导,提前着手编制2016年财政预算,确保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贯穿其中、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监管,严肃法纪。要加大预算法执法检查力度,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约束、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财务人员的理财行为,有效破解当前财政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整体联动,着力构建财政“大监督”工作格局,切实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财政运行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要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时间节点,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公开等环节加强与人大的衔接、报告,认真接受人大监督。
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县农委、司法局、经信局、科技局等部门负责人开展了履职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