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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557142057E/2015-00004 信息分类: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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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

灌南县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原灌南县旅游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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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县旅游发展规划,制定旅游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区、旅游规划;协同制定旅游跨区域规划,并组织实施。

3、研究跟踪境内外旅游产业发展趋势,研究制定旅游产业发展的导向性建议;研究制定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新兴旅游业态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资讯等各类旅游企业及旅游办事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做好旅游线路和旅游集散站的旅游管理工作。

5、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制定本县旅游形象宣传计划,建立国内外旅游宣传网点并确定年度宣传专题,重点推介本县大型旅游活动和旅游线路;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旅游节庆活动;参与组织协调本县会议、展览等有关大型活动;指导本县旅游企业及旅游办事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

6、组织实施涉及各类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及特种旅游项目的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旅游业的地方性标准,并指导实施。

7、组织对本县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制定旅游资源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8、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管理和开发指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旅游专项资金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9、指导旅游行业人才开发、交流和管理;负责制定旅游人才培训规划和专业技术岗位标准;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核工作。

10、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计划

1、贯彻执行市县“四大专项行动”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休闲旅游、观光旅游。

3、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提高游客满意度,树立灌南文明旅游形象。

4、加大旅游宣传力度,以二郎神文化遗迹公园和硕项湖景区为主,乡村旅游为辅,树立灌南开象,打出灌南旅游品牌。

5、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对全县涉旅企业进行有计划地培训、检查、反馈,让安全隐患无处藏身。

6、规范游客旅游行为,倡导文明旅游,

7、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其它指示。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66.8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6.84万元,非税资金35万元。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6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1万元,项目支出24.58万元,

附表:1、灌南县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表

2、灌南县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