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5〕99号
关于灌南县北陈集镇新沂河撤渡建桥工程
核准的批复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你们报来关于灌南县北陈集镇新沂河撤渡建桥工程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关于灌南县北陈集镇新沂河撤渡建桥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5320724FG0086。
三、建设地点位于灌南县北陈集镇管沟村。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为人行桥,跨越新沂河中泓,桥梁宽度为5m(0.5m+4m+0.5m),净宽4m,设置单向1%横坡,引道宽度为5m,桥梁长度为108.12m,跨径布置为8×13m,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空心板梁,下部结构为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径为1.2m。
五、项目总投资约为930.6万元。
六、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