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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156/2015-0004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5-10-19
文号: 灌人调发〔2015〕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关于印发《灌南县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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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园区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县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灌政办发〔201525号)精神和江苏省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苏人调组字〔20151号)的要求,现将《灌南县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灌南县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灌南县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2015108

抄报: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08日印发


附件:

灌南县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一、职责分工

  县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有关调查实施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各级户籍人口、暂住人口等资料,指导各地派出所协助做好调查摸底和现场登记工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提供新生儿及人口计生信息资料,做好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人口抽样调查的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同时指导督促各地做好调查的宣传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做好全县幼儿在园人数、性别、出生年月的提供以及抽中小区所属中等专业学校、初高中在校生的现场登记协助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配合做好少数民族人口登记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信息和死亡人口火化信息,协助做好行政区划变动核实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的保障工作,协调督促按时拨付调查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提供全县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相关数据信息,配合做好调查统计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做好住房调查、住宅区入户登记等相关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协助抽中调查小区所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调查摸底和现场登记工作。

  县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及相关媒体大力宣传调查工作,重点做好登记前一个月的集中宣传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根据县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二)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副组长签发。

(四)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