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中小企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全县中小企业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研究提出全县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负责编制全县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城乡劳动力进入二、三产业转移规划。
3、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统计和信息服务工作;负责预测和分析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指导中小企业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4、指导各园区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工作;依照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指导中小企业的重点优势企业、成长型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工作。
5、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建立和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组织实施和行业监管;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
6、负责实施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交流工作。
7、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调整和改革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8、指导中小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建立和规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协同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质量和标准工作进行指导。
(二)2015年重点工作计划
1、加强招商引资,服务发展大局。
要深入研究招商引资规律,积极开展产业招商、项目招商,注重以商引商,重视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对意向投资项目及时开展联络跟踪服务,力争引进较大规模投资项目1个以上,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为全县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2、加强调查研究,学习先进地区经验。
要加强各地工业经济发展经验、模式研究,归纳整理它们行之有效的做法措施,借鉴为我所用;要到苏南、苏中及其它先进地区学习它们在载体建设、产业发展、创业服务、政策制定方面的先进经验;要广泛研究了解各门类产业的分布发展情况和产业规律。要及时做好调研成果工作编撰整理工作,为党委政府提供有效参谋服务。
3、做好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
按照“产业集群、企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做好化工产业园和金属精加工产业园的产业准入和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一律不予开工生产,保证临港产业区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大幅度提升临港产业区亩均产出水平。开发区要稳妥做好土地置换和产业转型工作,建设高质量的都市工业园。适时做好灌南企业资源集约利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实现亩均产出、产业调控的信息化管理。
4、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组织企业家参加各类中短期培训30人次以上,组织专家到灌南园区现场授课1-2次,全年累计培训管理人员200人次以上。
强化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年培训各类实用技能人才2000人次以上。开展融资推介和融资担保服务工作,为企业融资5亿元以上。组织10家以上企业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等综合性和行业性展会,开拓国内外市场;做好省星级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申报工作,联络省市高端服务机构为我县企业提供技术创新、高管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
5、加强小微企业培育,培育新的增长点。
积极落实上级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做好小微企业员工培训、科技创新和创业服务工作,加强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以务实措施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引导小微企业向“科技型”、“专精特新型”方向发展,发挥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6、落实重点计划措施,培育示范典型。
积极落实上级各项培育计划,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品牌建设,培育骨干企业、示范企业,年培育省科技型企业5家、管理创新示范企业5家、“省星级数字企业”7家,培育10家高成长企业进入“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库”,培育申报“省专精特新产品”2个。为企业、服务机构和园区争取技改、服务体系、产业集聚区建设等专项资金100万元以上。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157.1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57.16 万元。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15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9万元,项目支出23.67万元。
附表:1、灌南县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表 /upload/201606/22/97087713875732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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