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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15-0011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税务,公告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5-11-13
文号: 2015年第7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现将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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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7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

蔬菜清洗机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现将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

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

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是指采用生物降解技术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成粉状有机肥原料,实现无害化处理的设备。

蔬菜清洗机是指用于农副产品加工生产的采用喷淋清洗、毛刷清洗、气泡清洗、淹没水射流清洗技术对完整或鲜切蔬菜进行清洗,以去除蔬菜表面污物、微生物及农药残留的设备。

本公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0月15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承办

办公厅2015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