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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15/2015-0003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劳动、人事、监察,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11-11
文号: 百委发〔2015〕2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百委发〔2015〕25号关于印发《百禄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党(总)支部: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灌南县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灌组发〔2015〕41号)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为做好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

关于印发《百禄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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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委发〔201525

关于印发《百禄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灌南县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灌组发〔201541号)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为做好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从严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现将《百禄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灌南县百禄镇委员会  

                                                                                     2015年11月9

  抄送:县组织部

百禄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11月9印发

 

 

百禄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拟在全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规范管理、激发活力为主题,围绕党员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实际,务求实效,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统筹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推动从严从实,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提升党员管理新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幸福百禄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空置在某处,而本人长期不在该处工作生活)、失联6个月以上不与党组织联系)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开出后未及时办理的党员)、隐身党员(流出党员未到流入地报到,流出流入地党组织均难以管理的党员)等问题,摸清底数、理顺关系、规范管理、发挥作用,确保全镇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以党支部为单位,镇党委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成立专门工作组,采用双查(党支部自查、镇党委工作组核查)的办法,共同努力、全面查找,一个一个党支部过,一个一个党员查,统一规范党员情况记载,统一形成党员名册,真正理清和掌握全镇党员基本情况。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确保组织关系随人走;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全员覆盖。此次全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是面向全镇所有党员的一次集中排查,要充分调动基层党支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全覆盖零遗漏

2、坚持统一规范。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扎实完成每一个步骤,认真落实每一项任务,做到依章办事不变通,执行程序不走样。

3、坚持严实相济。一方面要从严要求,做到严格管理、严密操作、严肃纪律。另一方面,也要实事求是,广泛调查、深入求证。处理过程中,做到于法周延、于情合理、结果服众。

四、方法步骤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镇党委负责所管理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组织实施,逐级作出安排。

1、组建队伍(20151110日前)。镇党委根据所隶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情况,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组,相关人员集中办公。各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排查工作,做到责任靠身,专职专人。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主体:镇组织、宣传、各党支部书记)

3、部署培训(20151112日前)。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工作组成员和所属的各党支部书记及党支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熟悉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工作要求、党章有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文件等。(责任主体:镇组织、宣传)

4、党支部自查(2015125日前)。各党支部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按照统一的格式,逐人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列出流动、空挂失联等党员名单。(责任主体:各党支部)

5、工作组核查(2015年12月10前)。镇党委工作组逐一到党支部核查党员情况,做到三查三核三查:一查基本信息,看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是否齐全;二查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看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失联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三查接转关系情况,看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关系是否落实,出国(境)定居、留学、从事劳务的党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手续。三核:一是核准流动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二是核准空挂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三是核准失联党员数量、失联情况及原因。工作组要核查每个党支部情况报告,提出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理顺空挂党员组织关系、寻找失联党员的途径办法和处理失联党员的初步建议。(责任主体:镇工作组)

6、镇党委会办(20151215日前)。工作组指导党支部联系查找失联党员,调查其失联期间的表现,形成工作报告报镇党委。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组汇报,研究有关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由工作组撰写党委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包括失联党员名单及处理建议,报县委组织部。(责任主体:镇组织、宣传)

7、规范党员组织关系(2016315日前)。镇指导工作组和党支部做好有关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落实工作。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落实其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责任主体:镇组织科)

9、稳妥处理失联党员(2016415日前)。按照党内文件规定,开展失联党员组织处理工作。镇党委在处置失联党员前,要将所属失联党员材料和初步处理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县委组织部将帮助镇党委把好预审、审批关,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审核严格、处置恰当、结果服众。(责任主体:镇组织科)

10、检查总结(20165月)。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理失联党员等工作结束后,镇党委将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全面进行总结。采取全面检查或抽查的方法,对所管理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评估,统计汇总有关数据,形成综合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责任主体:镇工作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搞好动员部署,抓好业务培训,有力有序推进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派出所、劳保所、计生站等部门,为排查工作提供必要支持。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2、严把政策,精细操作。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要逐人核对查实、建档造册,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人头。要真摸实报,是什么情况就报什么情况,有多少就报多少,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党支部对查找联系党员过程要详细记录在案,以备查验。

3、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坚持边排查边规范,及时更新党员信息管理台账,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要把排查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起来,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

镇工作组要采取随机抽查、工作调度等方法,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抓好督促落实。对敷衍了事、虚报瞒报漏报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5年1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