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索 引 号: 014309308/2011-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11-02-04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科技局执行“三定”规定情况的评估自查报告县编办:2010年12月,县政府办公室批复了《关于印发灌南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灌政办发[2010]122号)。县科技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

灌南县科技局执行三定规定情况的评估自查报告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南县科技局执行“三定”规定情况的
评估自查报告
县编办:
2010年12月,县政府办公室批复了《关于印发灌南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灌政办发[2010]122号)。县科技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好机构、编制、职责和人员的调整工作。目前,新“三定”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展顺利。现将县科技局“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评估报告如下:
一、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灌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认真制定了《灌南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及时上报县编办;同时按照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时限要求,及时完成了改革任务。
二、部门职能转变情况
根据《灌南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明确了职能调整。
(一)增加了协调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了科技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加强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职责。
三、明确和强化部门间职责关系情况
依据《灌南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县科技局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高新成果科、农村与发展计划科、学研合作科和知识产权科。
办公室负责公文来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宣传工作;承担信访、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安全保卫、督查督办、目标管理、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资产、财务、印章、后勤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高新成果科负责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规划和行政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县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项目;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拟订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承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前的审核工作;负责科研技术装备、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联系中央部属、省、市属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行政措施建议;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拟订科技成果登记、推广、交易的管理办法以及科技保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承担限制出口技术的技术审查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相关工作;负责全国市(县)科技进步考核具体工作,指导科技兴县(区)工作,承担县科教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农村与发展计划科负责拟订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行政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等涉农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载体以及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指导科技特色产业培育、科技富民强县工作;指导和组织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工作,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专项科技规划与计划的编制,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牵头拟订县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实施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行政措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组织实施涉及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等科技工作;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拟订全县科普工作规划;组织评选优秀科技人员;负责科技培训工作。
产学研合作科负责拟订推进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和行政措施;联系县重点产学研合作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合作,组织开展国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行政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承办全县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关团组、人员出国(境)有关事项;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知识产权科负责起草专利及知识产权地方性行政措施;承担全县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及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县专利执法规划、工作计划;承担建立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有关工作;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拟订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知识产权及专利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承办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统筹协调和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承担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专利中介机构的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统计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组织促进专利实施;承担专利技术交易的规范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四、清理规范机构情况
我局本着精干高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县编办“三定”文件规定,内设5个科室。核定县科技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经自查,我局目前部门领导和内设科室领导职数配置均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无超编现象发生。
五、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情况
我局严格加强局机关编制实名制管理,及时准确完成实名制录入工作,及时上报了实名制信息变动情况,实有人数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范围内,按相关规定办理了核编和出入编手续;在职数限额内配备干部,执行领导职数核验。
六、对进一步完善“三定”规定和深化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新的“三定”规定,我局工作职能增加了不少,承接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新增设处室的职能,分布到相应的科室已经运行,新的目标已经确立,并初步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如,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转变、关系理顺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调整完善;对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新设处室的职能界定,需要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之间的协调,还需要进一步磨合;如何继续提高公共科技服务质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局将认真研究,逐一解决,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专此报告。
 
 
灌南县科技局
201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