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5〕112号
关于灌南县教育局新建城东幼儿园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教育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城东幼儿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新建城东幼儿园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5320724FG0094。
三、项目拟位于新莞北路东侧、军民路北侧,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20亩,建筑面积约6200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000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