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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5-0003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5-11-25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5〕11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三口镇人民政府新建大港村益瑞昌新村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三口镇人民政府新建大港村益瑞昌新村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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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5111

关于三口镇人民政府新建大港村益瑞昌

新村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口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大港村益瑞昌新村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大港村益瑞昌新村一期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5320724FG0093

三、项目拟位于三口镇大港村,张三路北侧、陡三线西侧,大港村四组集中规划点内。主要建设内容:在规划点内新建一处农民集中居住区2栋住宅楼及道路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拟总用地面积30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06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73.12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1123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11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