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11月为我省法定消防安全月。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主题为“参与学校消防,建设平安校园”的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及早谋划,精心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灌南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灌南县教育局 灌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10月28日
附件:
灌南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教育部等9部委《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县教育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全县各学校
三、活动内容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以宣传普及防火常识和提高学生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能力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好以下五项专题活动。
(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六个一”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六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消防课、阅读一本消防知识手册、开展一次灭火演习、参加一次疏散演练、组织一次消防征文评比、举办一次消防演讲比赛。经研究于11月9日在长江路小学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其中,上一堂消防课、开展一次灭火演习、参加一次疏散演练,由各校(园)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可邀请县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协助实施。
(二)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11月4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统一到县教育局集中学习。由县消防大队工作人员讲授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火场逃生自救、灭火器的使用、火灾报警和初起火灾扑救方法等方面的知识。
(三)组织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对本校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情况要及时上报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积极组织火灾隐患的整改,为秋、冬季校园消防安全提供保障,县教育局、县公安消防大队适时进行督查。
(四)全力营造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固定宣传栏、广播、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校门口醒目位置摆放消防安全宣传展板,营造浓厚氛围,“11.9”当天要在本单位开展消防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校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覆盖整个社会”,全面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协同配合,加强对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的难点、瓶颈问题,要定期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安全检查、年终工作考评之中。
(三)因地制宜,务求实效。要借鉴消防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合理确定活动内容和形式,因地制宜抓好各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务求实效。
(四)加大宣传,构建机制。要将此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与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结合起来,对表现突出的班级、家庭和学生进行宣传表彰,要认真总结活动成功经验,建立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