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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5-0010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5-12-04
文号: 灌教发〔2015〕8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切实加强全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消委会相关部署,现将《灌南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灌南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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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全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消委会相关部署,现将《灌南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灌南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灌南县教育局

                    2015124

附件

灌南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按照省、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灭火救援实战水平、消防基础建设水平,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依法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2016年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庆假日期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师生平安。

二、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安稳办主任孙家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20日前)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召开火灾防控专题工作布置会,推进消防安全进课堂、进课时、进教材,认真开展“119消防专题教育”、消防疏散演练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师生到县消防大队学习体验。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指导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2.火灾防控阶段(1220日至2016年春学期开学初)

各校要组织力量进行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做到不漏一口教室、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分清类别,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201512月底前,要全面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有效形成第一处置力量。

3.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春学期开学初至全国“两会”结束)

县教育局将会同县公安消防大队对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4.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

各校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按照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落实工作责任。各校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校法人代表和检查人员责任,坚决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教育局将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发生火灾造成学校和师生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定期总结报告。各校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安稳办131,联系人:陈欣,联系电话83223914,邮箱776957125@qq.com,全国“两会”结束后立即上报工作总结。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