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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5-0037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工业、交通,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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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指南解读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指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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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交运局窗口

二、申请决定机关:灌南县运输管理所

三、申报材料名称

1、机动车维修开业申请表、

2、负责人或法人身份证

3、相关维修从业人员资格证

4、房产证或租房协议

5、工商管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维修企业管理制度文本

7、相关维修设备清单

四、办理程序

1、领取并规范填写《机动车维修开业申请表》。

2、在申请资料齐全可以受理的情况下,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许可要求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完毕并做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在决定中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依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苏财综(201123号《关于公布交通运输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收取经营许可证8/证、营运证5/证、营运车辆审验防伪标贴4/套。

七、窗口电话:8389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