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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5-00047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卫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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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新农合医疗卡补办办事指南解读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2、申请决定机关:县卫生局3、申请材料名称: (1)申请人须提供村委会出具的补卡证明; (2)补卡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者复印件。4、办事程序:材料齐全后受理。5、受理时限:无6、收费项目名…

新农合医疗卡补办办事指南解读(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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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医疗卡补办办事指南解读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卫生局

3、申请材料名称:

  1)申请人须提供村委会出具的补卡证明;

  2)补卡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者复印件。

4、办事程序:材料齐全后受理。

5、受理时限:无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5/

7、收费依据:物价局文件

8、咨询电话:0518-83289913

   窗口电话:0518-832899130518-83896093

   灌南县卫生局合作医疗办公室  电话:0518-83896092/upload/201512/15/24298358880664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