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疗卡补办办事指南解读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卫生局
3、申请材料名称:
(1)申请人须提供村委会出具的补卡证明;
(2)补卡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者复印件。
4、办事程序:材料齐全后受理。
5、受理时限:无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5元/张
7、收费依据:物价局文件
8、咨询电话:0518-83289913
窗口电话:0518-83289913,0518-83896093
灌南县卫生局合作医疗办公室 电话:0518-83896092/upload/201512/15/24298358880664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