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四属经费办事指南解读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卫生局
3、申请材料名称:
(1)民政部门开具的四属人员(退伍伤残军人、退伍军人、老战士、军属)定期补助的证明;
(2)四属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者复印件。
4、办事程序:
(1)凭民政部门开具的四属人员定期补助的证明以及身份证或户口本;
(2)每月每人定期领取一次(限周一)。
5、受理时限:每周一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7、收费依据:无
8、咨询电话:0518-83289913
窗口电话:0518-83289913,0518-83896093
灌南县卫生局合作医疗办公室 电话:0518-83896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