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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5-0004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卫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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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新农合四属经费办事指南解读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2、申请决定机关:县卫生局3、申请材料名称: (1)民政部门开具的四属人员(退伍伤残军人、退伍军人、老战士、军属)定期补助的证明; (2)四属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者复印件。4、办事程序:…

新农合四属经费办事指南解读(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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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四属经费办事指南解读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卫生局

3、申请材料名称:

  1)民政部门开具的四属人员(退伍伤残军人、退伍军人、老战士、军属)定期补助的证明;

  2)四属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者复印件。

4、办事程序:

  1)凭民政部门开具的四属人员定期补助的证明以及身份证或户口本;

2)每月每人定期领取一次(限周一)。

5、受理时限:每周一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7、收费依据:无

8、咨询电话:0518-83289913

   窗口电话:0518-832899130518-83896093

   灌南县卫生局合作医疗办公室  电话:0518-8389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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