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转外就诊办事指南解读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卫生局
3、申报材料名称:
(1)灌南县新农合转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审批表(灌南县新区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申请),申请重大疾病的须提供三级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因分娩住院的患者另需提供计划内生育证明和结婚证;
(2)患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者复印件;
(3)患者农村合作医疗卡。
4、办事程序:材料齐全后受理
5、受理时限:以患者入院时间为准,入院前或入院后7日内;危急重患者入院前或入院后15个工作日以内。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7、收费依据:无
8、咨询电话:0518-83289913
窗口电话:0518-83289913,0518-83289915
灌南县卫生局合作医疗办公室 电话:0518-83896092
/upload/201512/15/43739287215508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