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信息修改办事指南解读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卫生局
3、申报材料名称:
(1)户口簿(含本户全部人员);
(2)参合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有村委会、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
4、办事程序:
材料齐全符合新农合相关规定后受理。
5、受理时限:无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7、收费依据:无
8、咨询电话:0518-83289913
窗口电话:0518-83289913,0518-83896093
灌南县卫生局合作医疗办公室 电话:0518-8389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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