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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5-0005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卫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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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新农合信息修改办事指南解读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2、申请决定机关:县卫生局3、申报材料名称:(1)户口簿(含本户全部人员);(2)参合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有村委会、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4、办事程序:…

新农合信息修改办事指南解读(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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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信息修改办事指南解读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卫生局

3、申报材料名称:

1)户口簿(含本户全部人员);

2)参合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有村委会、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

4、办事程序:

材料齐全符合新农合相关规定后受理。

5、受理时限:无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7、收费依据:无

8、咨询电话:0518-83289913

   窗口电话:0518-832899130518-83896093

 

灌南县卫生局合作医疗办公室  电话:0518-8389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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