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办事指南解读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2.申请受理机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申报材料名称:
(1)申请表(建设单位盖章,进园区项目需园区盖章同意,乡镇项目需乡镇政府盖章同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用地红线图(或1:1000地形图)和规划设计条件;
(4)选址意见书(函)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5)以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规划总平面图;
(6)以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需土地出让合同和民政局地名办意见;
(7)环评等相关部门意见;
(8)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所有材料要提供原件(审查核对)、复印件(两份)、扫描件(电子版)。
4.办事程序:
(1)审查有关图件;
(2)现场勘察;
(3)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7.收费依据:无
8.咨询电话:83289308
窗口电话:83289308
县规划局综合规划股电话:8369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