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准办事指南解读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2.申请受理机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申报材料名称:
(1)建设单位申请表(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盖章);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
(3)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4)1:1000地形图(附电子版);
(5)环保部门意见;
(6)其他相关材料。
4.办事程序:
(1)材料齐全后受理;
(2)现场勘察(重大项目选址需公示);
(3)提出项目选址建议和规划设计要点;
(4)核发选址意见书。
5.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7.收费依据:无
8.咨询电话:83289308
窗口电话:83289308
县规划局用地股电话:8329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