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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15-0003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5-12-01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建造师初始注册、延期材料审核解读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2、申报材料:(一)建造师初始注册提供以下材料:(1) 书面申请(需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格式不限);(2)新设立、分立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3)建造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

建造师初始注册、延期材料审核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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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初始注册、延期材料审核解读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2、申报材料:

(一)建造师初始注册提供以下材料:

1) 书面申请(需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格式不限);

2)新设立、分立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

3)建造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4)建造师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5)聘用企业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凭证。

(二)建造师变更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需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格式不限);

2)新设立、分立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

3)建造师注册证书和身份证;

4)建造师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

5)建造师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6)聘用企业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凭证;

7)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3 咨询电话:83289308 窗口电话:83289308

   县住建局建管处电话:8323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