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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5-0040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工商,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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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解读 一、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二、申请决定机关: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申报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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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解读

    一、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

二、申请决定机关: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申报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合并提交的,本项无需提交);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企业名称初审意见表》;

    6、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

    7、根据上述文件,核准机关无法确定拟设企业的登记管辖机关的,可以要求提交股东身份证明。

    四、办事程序:

 (1)材料齐全后受理;

 (2)材料审查;

 (3)三日提出材料完善意见;

 (4)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法定时限:20天,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名称、标准:不收费

    七、收费依据: 无

    八、咨询电话:0518-83896011

                   窗口电话:0518-83896011

     注册科电话:0518-83896105

附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