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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15-00038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5-12-01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解读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2、申请决定机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申报材料名称:(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工程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5)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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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解读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申报材料名称: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5)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6)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7)工程勘察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8)建设单位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9)工程设计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10)规划许可证;

11)竣工规划核实认可书(消防部门备案及验收合格文件,环保部门验收认可文件,防雷安全验收报告书);

1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出去的竣工结算书备案证明;

13)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4)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5)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款已按合同约定支付的证明;

16)工程档案验收意见(原件);

17)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18)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市质检站在验收合格后提交);

19)单位工程综合验收文件;

4、办事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批

4)备案

5 咨询电话:83289308

   窗口电话:83289308

   县住建局建管处电话:8323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