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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15-0004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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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办事指南解读1.申请受理机关:县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2.申请决定机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申报程序:(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领取本表,按单位工程一式三份填报;单位工程为高层建筑或有暖通工程、电梯工程的,按一式四份填报;单位工程如有…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办事指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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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办事指南解读

1.申请受理机关:县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申报程序:

  (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领取本表,按单位工程一式三份填报;单位工程为高层建筑或有暖通工程、电梯工程的,按一式四份填报;单位工程如有单独招投标的分部工程,应补办监督注册手续。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办理完质监注册手续。

  (2)办理质监注册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

  (3)按财政、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

  (4)质监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后,发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4.咨询电话:83289308

  窗口电话:83289308

  住建局质监站电话:8322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