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办事指南解读
1.申请受理机关:县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申报程序:
(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领取本表,按单位工程一式三份填报;单位工程为高层建筑或有暖通工程、电梯工程的,按一式四份填报;单位工程如有单独招投标的分部工程,应补办监督注册手续。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办理完质监注册手续。
(2)办理质监注册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
(3)按财政、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
(4)质监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后,发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4.咨询电话:83289308
窗口电话:83289308
住建局质监站电话:8322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