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规划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解读
1.申请受理机关:县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申报材料名称:
(1)申请表(村委会签字盖章,建管所签字盖章,乡镇政府盖章同意);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全家)复印件;
(3)宅基地使用证明或房屋权属证明;
(4)现状照片和建房图纸(含平面图和正立面图);
(5)公示材料:公示表或者公示照片,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签章;
(6)国土局出具的宅基地批准书;
备注:所有材料要提供原件(审查核对)、复印件(一份)。
4.办事程序:
(1)现场勘察;
(2)审查有关材料;
(3)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7.收费依据:无
8. 咨询电话:83289308
窗口电话:83289308
县规划局用地股电话:83297002
县住建局窗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
办理流程图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乡镇政府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乡镇政府会同县规划主管部门现场勘查
符合规划的发放选址意见函,村内公示10日
申请人提出建房申请
国土部门申请宅基地
不符合规划的5个工作日内答复
领导审批后窗口发放乡村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