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保险保费核定窗口办事指南解读
1、 办理事项:
(1)参保人员增减申报;
(2)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保费核定。
2、 申报材料名称:
(1)参保人员增减申报材料:
a、 新增参保人员时须提供三个复印件:身份证、列编通知单、人社局工资科审批的工资表以及盖有单位公章的《灌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花名册》、《灌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增减表》、《灌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申报表》,以前缴过保费的,须有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费转移单,退伍军人要有服役证明;
b、 参保人员减少时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盖有单位公章的《灌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增减表》。
(2)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保费核定材料:人社局工资科审批的工资表。
3、 办理程序:材料齐全后直接办理。
4、窗口电话:80925100 50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