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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0143092872/2015-0007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社会保障,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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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机关事业保险待遇申领窗口办事指南解读1、办理事项:(1)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报;(2)离退休人员减少(死亡)申报;(3)离退休人员生存资格认证。2、申报材料名称:(1)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报材料:a、县人社局工资科审核的退休审批表原件一份(在职时由县财政代发工资的…

机关事业保险待遇申领窗口办事指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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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保险待遇申领窗口办事指南解读

1、办理事项:

(1)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报;

(2)离退休人员减少(死亡)申报;

(3)离退休人员生存资格认证。

2、申报材料名称:

(1)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报材料:

a、县人社局工资科审核的退休审批表原件一份(在职时由县财政代发工资的须加盖财政国库科印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工资已发月份);

b、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c、由单位加盖公章的《灌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信息表》、《灌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待遇申报表》、《灌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减表》各一份;

d、提高待遇或提前退休证明;

e、退休管理费存根联。

(2)离退休人员减少(死亡)申报材料:

a、火化证明原件;

b、由单位加盖公章的《灌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减表》。

(3)离退休人员生存资格认证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

3、办理程序:

(1)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报:

a、保费缴清、材料齐全后受理;

b、次月月底离退休本人带二代身份证领取退休待遇存折。

(2)离退休人员减少(死亡)申报:

a、材料齐全后受理;

b、存在冒领的,退回冒领的养老金;

c、提供加盖事保处业务章后的离退休人员月待遇标准;

d、在单位的抚恤金申请报告上加盖事保处业务章,并注明待遇已发月份。

(3)离退休人员生存资格认证:离退休本人带二代身份证即可办理。

4、窗口电话:80925100 506021